道路交通劃線有什么規定?道路交通劃線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標線的分類及含義規定
白色虛線
含義: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識別線;劃于路口時,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例如,在城市道路的多車道同向行駛路段,白色虛線可以讓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變更車道。車輛在虛線處可以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并道、超車等操作,但必須注意避讓正常行駛的車輛。
白色實線
含義: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同向行駛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或指示車行道的邊緣;設于路口時,可用作導向車道線或停止線。
比如在一些沒有中央隔離帶的道路上,白色實線將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分開,機動車不能隨意跨越實線進入非機動車道。在路口處,導向車道線的白色實線引導車輛按照規定的方向行駛,車輛不能隨意變更車道,否則會被視為違反交通規則。
黃色虛線
含義: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劃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于禁止車輛長時在路邊停放。
當道路中間為黃色虛線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車輛可以進行超車、向左轉彎或掉頭等操作。與黃色實線相比,它允許一定條件下的車輛越線行為。
黃色實線
含義:劃于路段中時,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設于路側或緣石上時,用以禁止車輛長時或臨時在路邊停放。
例如在雙向四車道的道路中間設置黃色實線,這意味著車輛不能跨越實線進行超車或掉頭等行為。在有黃色實線的路邊,車輛一般不允許停車,除非有特殊的臨時停車標志允許。
雙白虛線
含義:劃于路口時,作為減速讓行線;設于路段中時,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改變之可變車道線。
在一些潮汐車道的設置中會用到雙白虛線,根據交通流量的不同時段,車道的行駛方向可以通過交通信號等方式改變,車輛需要按照指示在雙白虛線范圍內調整行駛方向。在路口的減速讓行線提醒車輛要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讓行。
雙黃實線
含義:一般用于單方向有兩條或以上機動車道而沒有設置中央隔離帶的道路,用以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
像在一些城市主干道,為了保證對向行駛車輛的安全和交通秩序,會設置雙黃實線,嚴禁車輛跨越雙黃實線進行左轉、掉頭等操作。
虛實線
含義:虛線一側準許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實線一側禁止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
例如在一些山區道路的彎道處,可能會設置虛實線,靠山體一側為實線,靠懸崖一側為虛線,這樣可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讓車輛在虛線一側適當進行超車等操作。
二、標線的尺寸規定
車道分界線
白色虛線的長度和間隔長度有一定標準。一般線段及間隔長度分別為 2 米和 4 米,這樣的設置是為了讓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能夠清晰地辨認車道邊界,同時也不會因為標線過于密集而產生視覺疲勞。
導向箭頭
導向箭頭的長度、寬度等也有相應規定。箭頭的長度一般在 3 - 6 米之間,寬度在 0.3 - 0.9 米之間。不同類型的導向箭頭(如直行箭頭、左轉箭頭等)尺寸可能會根據道路的設計車速、車道寬度等因素有所不同。這些尺寸的設計是為了讓駕駛員在足夠遠的距離就能識別箭頭指示的方向,提前做好駕駛準備。
三、標線的設置位置規定
人行橫道線
應設置在行人橫過道路較為集中的路段,一般設在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行人密集的場所附近。人行橫道線的寬度一般為 4 - 8 米,其長度應根據道路的實際寬度和行人流量等因素確定。并且要保證其位置醒目,與周邊的交通標志和信號燈配合良好,確保行人能夠安全、有序地通過道路。
停止線
設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鐵路平交道口及左彎待轉區的前端。停止線一般與交通信號燈緊密配合,車輛在紅燈亮起時必須停在停止線以外,等待綠燈亮起后才能繼續行駛。其寬度一般為 30 - 50 厘米,顏色為白色,清晰醒目,以提醒駕駛員及時停車。
四、標線的材料及反光性能規定
材料要求
道路交通標線所用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耐磨性、防滑性和粘結性。常用的材料有熱熔型涂料、常溫溶劑型涂料等。熱熔型涂料在高溫下熔化后涂敷于路面,冷卻后形成堅硬的標線,其使用壽命相對較長,適用于車流量較大的道路。常溫溶劑型涂料施工方便,但耐久性稍差,一般用于交通流量較小的道路或臨時標線的設置。
反光性能
為了保證標線在夜間或低光照條件下的可視性,標線應具有一定的反光性能。一般通過在涂料中添加玻璃珠等反光材料來實現。反光標線在車燈照射下能夠清晰地反射光線,讓駕駛員能夠清楚地辨認道路標線的位置和形狀,提高行車安全。交通標線的初始逆反射系數應符合相關標準,例如白色反光標線的逆反射系數一般不低于 150mcd?lx?1?m?2,黃色反光標線的逆反射系數一般不低于 100mcd?lx?1?m?2。